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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学院领导干部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2-12-20 浏览量:

交通工程学院领导干部教学检查制度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与稳定,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学院领导干部必须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学检查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指学院科级以上管理干部、系主任以上专业干部.

2教学检查内容:

(1)开学初第一堂课的检查:

由领导干部、教务办、学生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开学初的第一堂课进行普查,检查教师到课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

(2)备课情况检查:

由各系主任对本系教师在教材准备,讲稿,教案,教学日历,教学与实验的衔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

(3)期中教学检查:

根据校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重点,领导干部对本院的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自查报告.

(4)期末考场巡查:

院领导要巡查考场,至少参加一场监考,其余人员要服从安排,完成监考任务.

(5)考试试卷审查:

由系主任按学校相关规定及教学大纲要求进行试卷审查.

3问题检查与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并与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进行沟通联系.

院领导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及时处理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对问题进行补救.

问题的处理,由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