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查重检测
实施细则(试行)(初稿)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按《昆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查重检测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院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专业培养要求,以及国内外高等教育形势所趋,学院确定从2017届开始试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检测要求: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协调查重检测工作实施。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试行)涉及专业有:交通运输、交通工程、车辆工程、物流工程。
2、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以工程设计类为主的专业(方向),在查重检测试行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情况下,经各专业负责人审定,可以不进行系统检测,但相关专业(方向)须制订具有专业特色的质量保障实施方案,报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教务办备案。
二、检测流程:
1、学校教务处统一为学院教务办及各专业安装查重检测系统(含出具检测报告和结果统计功能),并监督实施检测过程和结果,维护系统等。
2、为从源头上杜绝不良学术行为的发生,由系主任审核指导教师当年申报的毕业设计题目与近四年来同一教师已带毕业设计题目和内容的相似度;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开题报告的审核签字并承担相关责任。
3、由院、系督导及相关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要求学生认真修改。
4、学院凡在参检专业范围内的本科学生,在毕业答辩前三周(即教学12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进行查重检测。由各指导教师负责汇集送检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按时报送到学院教务办,不按时上报者直接按不合格处理。
5、指导教师负责对送检毕业设计(论文)予以初步审阅,重点关注送检材料是否与答辩材料一致;送检论文是否存在明显的语句错乱、胡乱标注标点符号等规避检测效果的行为。送检材料与答辩材料不一致者、恶意标注干扰检测效果者直接按不合格处理。
4、学院教务办在教学13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测重复率介于30%与50%(含50%)之间的,由指导老师通知学生有一次整改机会,在教学14周依前述流程上报学院教务办再次检测,检测合格方可参加答辩,整改后检测结果仍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处理。
5、学院教务办对检测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进行存档,统计检测情况上报教务处并作为该环节学院、教师评价的依据。
三、检测结果:
1、毕业论文检测重复率低于30%(含30%),视为检测合格,正常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检测重复率介于30%与50%(含50%)之间,经本人修改且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含30%)后,方可参加答辩。
3、毕业论文检测重复率超过50%,视为不合格,按结业处理。
4、对于特殊情况,毕业论文检测重复率高于30%,可由学院毕业设计答辩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审,并做出准予答辩的处理意见后,可参加答辩,并将书面意见存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
交通工程学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