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
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施对象为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内容包括下达至昆明理工大学的国家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创新项目”)、省级“云南省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省级创新项目”)及为配合国家级创新项目和省级创新项目的开展而由我校自主设立的校级“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创新项目”);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
1.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组织机构包括“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及“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小组”(简称专家指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副院长,教务办主任任秘书。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实验项目并指导全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实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3. 专家指导小组由学院聘请的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对我院的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提供政策建议;对学生自主申报的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审核、立项、结题和评优;对我院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等。
三、项目申报
1.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主要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以每年10-11月份项目下达时的年级为准)。
2.根据上级部门项目指标下达的进程,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教务办将于每年4-6月份期间,面向全院本科生开展项目的申报宣传工作,其信息将通过学院网站、院学工办发布,此外,还将通过学生QQ群及通知各班班长等方式辅助宣传。
3.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一般为4人左右,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鼓励团队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4.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需配备指导教师,在保证学生自主开展的大原则下负责指导学生开展项目研究。指导教师可由学院推荐,也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直接聘请。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每个项目原则上聘请1名指导教师。为保证创新项目在评审、结题和评优上的公正性,交通工程学院“创新性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小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的指导教师。
5.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运行时间为原则上为1年,立项学生需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
6.在充分了解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各项政策后,项目负责人需进入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网页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打印并经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连同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并提交给学院;
7.学院在接到学生提交的项目申请表后,需组织教师进行初审,确定具体的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将推荐项目的项目申请表(纸质版原件及电子版)及推荐项目的信息汇总表格报送到学校教务处。
四、项目评审
1.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汇总后,由专家指导小组在教务协助下,根据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的类别,分别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筛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及项目所属的推荐排序,同时对其提出评审意见和修改意见。
2.交通工程学院教务办将列入“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项目报学校参加评审。
五、项目运行管理
1.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学校教务办签订《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执行承诺书》,不按时签订合同书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合同书签订后,学校教务处为立项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计划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下达第一期项目经费,项目成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始研究工作。
2.领导小组会按学校要求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启动6个月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昆明理工大学网站”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填写打印,经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后送交学院教务办;专家指导小组将对《中期进度报告书》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上交学校教务处。对不按时提交《中期进度报告书》者或项目无明显进展者,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运行。
3.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进行过程中,领导小组将通过各种形式不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包括全院交流和跨院校交流,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六、项目结题管理
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昆明理工大学网站”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填写打印后连同结题论文或成果报告,提交给学院教务办,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同时提交的还有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各类辅助研究材料、图片及其他多媒体材料和所有材料的电子版。
2.学院专家指导小组审议项目论文或成果报告、实验操作演示、辅助研究材料等,并举行严格的结题答辩,并对项目总结报告做出评价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上报学校。3.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不符合基本要求,被专家指导小组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延期结题(不超过6个月);如仍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题,将上报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冻结剩余项目经费。
4.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计划结题的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结题时间前一个月从“昆明理工大学网站”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申请延期结题项目进展报告》,按表格要求填写相关内容,说明延期原因及申请延长期限,同时汇报项目业已开展的情况,打印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核准。
七、项目变更管理
项目立项后,如因客观原因需变更项目相关内容,如项目研究题目、项目组成员等(项目组负责人和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应尽早从“昆明理工大学网站”下载《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填写打印并经项目组负责人及指导教师签字后报送学院教务办。教务办将变更申请表交由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变更申请人,同时将变更申请登记并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八、项目经费管理
1.根据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昆明理工大学的相关政策要求,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经费额度分别为20000元和10000元。
2.项目经费由获得项目资助的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研究经费,学院不提管理费。
3.项目经费由学校财务处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学校教务处按项目进度分两期划拨经费。项目个人或项目团队报销时须按要求填写《昆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记录本》,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再交由指导教师签字,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凭相应发票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4.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办公费:包括笔、本、文件夹、复印纸等用于维持项目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复印费、印刷费和零星图书购置费;
(2)邮电费:包括邮寄费、快递费、用于联系业务的长途电话费、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的网络通讯费等;
(3)国内差旅费;
(4)专用材料购置费:包括实验室用品、消耗品等,如墨盒、碳粉、U盘等;
(6)软件及设备购置费: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在现有资源不满足研究需要时可以购买;
(7)其他:包括租赁费(指承租必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发生的支出)、计算机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等)。
5.对终止、撤消的项目,凡已有经费支出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校将冻结被终止、撤消的项目剩余经费,并停止对被终止、撤消的项目经费的后续拨款。
6.学校和学院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使用科学、合理、高效。项目结束后进行决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九、相关支持政策
1.凡通过项目结题的学生,可直接申请培养方案中 “课外教育学分”(2学分);
2.通过结题答辩的项目组成员,参加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录取
3.凡通过项目结题并获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可参照昆明理工大学的有关文件参加特长生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交通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